(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重庆市委、共青团四川省委、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青年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重庆市青少年新媒体中心、四川省青少年新媒体中心、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统战部、共青团重庆市合川区委、共青团四川省广安市委、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胜地钓鱼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成都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移通学院、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重庆美育研究会、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
(四)组委会
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参与活动组织实施的人员共同组成,负责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专项赛办公室在团合川区委,负责大赛具体工作。
参赛作品为文创产品设计类、青年元素品质提升类。提倡从身边入手,从现实生活入手,题材不限、规模不限、手法不限, 自由创作。
(一)文创产品设计类
重点围绕钓鱼城、邓小平故居、涞滩古镇等旅游景区,以及卢作孚爱国精神、华蓥山红色旅游文化、陶行知教育思想等文化内涵,将川渝地方元素和时尚元素、创意设计与市场需求相结合, 设计一批青年喜爱的生活实用消费品、创意工艺品、非遗产品、特色农产品、青年卡通形象及 IP 衍生品等青春文创作品。
(二)青年元素品质提升类
立足青春元素,围绕合川城区三江六岸、东津沱文化湾区、合川—广安生物医药产业园、重要历史文化街区、老旧小区等,设计交互装置、创意场景、氛围装置等展现“青春、活力、奋斗、创新、时尚”青年元素的文创作品。
详情请见参赛资料下载文件包。
一、大赛期间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
二、请使用作品排版模板(官网下载)图纸版面竖向排版, 每项作品须由 3 幅图纸组成,超过 3 幅图纸则只取前 3 幅图纸参赛。
三、作品内容包含能充分表达作品创作意图的设计图、效果图及 500 字左右的设计说明(组合于图面之中,说明需包含设计构思、作品寓意及材料工艺介绍),比例不限。
四、登录官网参赛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作者姓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
五、参赛者务必保留参赛作品创作过程中的原始工程文件, 以备后续评审、宣传等工作之需。
六、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选手原创设计,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无抄袭、仿冒或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如因参赛者个人抄袭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主办单位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七、参赛者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须填报《参赛者知识产权申明书》,因参赛项目引发的法律及其他相关问题或纠纷,由参赛项目所属团队承担。参赛者一旦在提交报名信息,即表示同意授予大赛组委会使用各种媒体和传播途径(报纸、电视、录像、展会等)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发布和使用的权利。
八、最终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参赛者拥有署名权,除本大赛设置奖项,主办方不再对参赛者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未经主办方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九、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时即视为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参赛作品均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不存在相关法律纠纷;最终参赛作品未在报刊、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不存在授权他人、参与其他竞赛等情形” 。如违反该承诺,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所有因参赛作品引发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概与组委会无关。
十、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奖杯、证书、标志使用权、奖金等。
(一)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
(二)设计者在未通知主办方的情况下对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十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的各项规定。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